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职责
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院纪委会的全面工作,主持纪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和办公会议,组织制定纪委会的工作计划,检查、总结纪检工作。
二、向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按时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纪委布置的任务。
三、组织纪检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检查纪委委员的工作情况,协调委员之间的关系,抓好纪检机构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和党性党风党纪及宣传教育工作。
五、组织、领导对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大案要案的调查研究、审查核实工作,指导下级纪检干部的工作,及时解决下级纪检干部请示的问题,做好有关文稿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预防惩治腐败工作。
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协助书记主持纪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纪委会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主持草拟纪委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种文稿。
二、根据不同时期中心任务,提出纪委的工作方案和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主持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调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报告调查结果。
四、协助纪委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审核案件的处理文稿,对受处分的党员亲自谈话,听取其说明和申辩。
五、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各基层党总支和党支部的纪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六、搞好本部门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部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严格要求本部门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勤奋工作。
七、完成上级纪委和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在校纪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办公室内部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办公室同志按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院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根据学院的中心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综合分析后提出可行性意见供领导参考。
二、负责组织安排纪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及领导指示的记录与整理。负责检查、落实纪委各种会议、制度、学习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确保纪委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三、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自办、转办、催办相关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根据院党委意见,对重点信访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四、做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五、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全面主持监察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制订监察处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主持讨论监察处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
三、向主管院领导和上级监察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完成院领导和上级监察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院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做好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主持案件审理工作。
六、根据院领导的安排,参与或派人参加对本院监察对象进行的考核、评议。
七、参与和加强对学院招生、收费、物资采购、基建维修、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八、负责组织全处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负责监察处的日常具体工作。
二、协助处长制订监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参与讨论监察处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和了解本校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开展监察工作的建议。
四、协助处长组织对本院监察对象违纪案件和其他不正之风的查处工作。
五、协助处长做好监察处的自身建设。
六、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员岗位职责
一、深入调查和了解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和报告调查结果。
二、承办检查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做好案件的核查取证,听取当事人的说明和申辩,提出对案件的处理建议。
三、对学校廉政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总结廉政建设的典型和经验。
四、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岗位职责
一、具体负责接待群众来访,负责对来信、举报等进行登记、分类、归档。
二、负责撰写本处各类文稿,做好文件、档案、材料的收发、归档及上报等。
三、协助处领导督促、检查学校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四、做好本单位印章的管理。
五、协助处领导做好会务工作。
六、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