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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阶段检查的通知

( 湘一师党字〔2010〕44 号 )

各党总支部、党支部:

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2010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实效,努力开创我院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经党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阶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检查时间

2010年11月25-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情况。

2、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3、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的情况。

(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1、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学院反腐倡廉部署和要求的工作情况。

2、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

3、建立健全并落实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规范等情况。

4、部门(单位)事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情况。

5、支持、配合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本部门(单位)党(总)支部纪检委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三)取得实效情况

1、教职工对本部门(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满意度。

2、教职工对本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自律的评价情况。

3、遵守国家和学院制定的财经制度情况(重点检查有没有存在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违法乱纪现象)。

四、检查方法

按照以上检查内容,根据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分工,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所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检查。主要步骤为:

1、报告情况。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向本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报告本部门(单位)集体或个人今年以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情况。

2、民主测评。各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分别对本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领导点评。院领导对所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今年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进行点评。

附表:1、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民主测评表

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表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0一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党政领导班子集体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民主测评

部门(单位)名称:

较好

一般

1、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情况。

2、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3、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的情况。

4、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学院反腐倡廉部署和要求的工作情况。

5、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

6、建立健全并落实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规范等情况。

7、部门(单位)事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情况。

8、遵守国家和学院制定的财经制度情况(重点检查有没有发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违法乱纪行为)

9、支持、配合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本部门(单位)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备 注:请在同意的档次内划“√”,每项内容只能同意一个档次,多划无效。


附表2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个人 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较好

一般

备 注:请在同意的档次内划“√”,每项内容只能同意一个档次,多划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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