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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我院《2011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通知

( 湘一师党字〔201116号)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现将我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0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11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作风建设为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公开发表、散布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严禁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2、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3、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教育项目配套资金安全使用等在我院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对教育惠民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滞留、截留、冒领、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二、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完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1、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纳入检查和考核范围。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要求,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分管(或联系)院领导,分管(或联系)院领导与党委书记、院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评分办法。认真抓好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

4、按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

三、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1、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以新修订颁布的《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行政监察法》为重点的条规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我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自觉性。

2、完善并落实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总支(党支部)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专题理论学习制度(每学期至少一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和纪委书记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的制度。

3、坚持利用移动飞信平台向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信息(每半个月一次)。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和相关法律法规辅导光盘(每学期至少一次)。邀请专家作反腐倡廉专题讲座。通过校园网、校报、宣传栏、纪检监察工作简讯、廉政手册等形式,宣传党纪、政纪相关条例,宣传反腐倡廉先进事例及典型案例等。本年度下学期开展一次党纪、政纪知识竞赛活动。

4、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廉洁文化进校园实施方案》,针对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分别开展以“廉政勤政、遵纪守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四、加强党性修养,扎实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现象。

2、根据工作实际,在领导干部中认真开展以“深入教学第一线,服务师生员工”为主题的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着力解决广大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

3、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专项治理,坚决治理奢侈浪费之风。

五、加强对重要部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与检查,加大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力度

1、认真执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的“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接受上级开展的专项督查。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3根据中办发[2010]29号《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校务公开、部门(单位)事务公开制度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让广大教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4、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委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学院纪委意见的制度。逐步实行部门(单位)正职领导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三项谈话”制度的规定,对已提任的领导干部分期进行届中谈话。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经常进行沟通性和调研性谈话,做好防范和教育工作。

5完善制度,加强对基建(维修)工程、大宗物资(仪器设备、教材图书)采购的招投标工作的全程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修订《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办法》、《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基建、修缮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物资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学院工程项目决策立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排查处理力度。认真执行重大项目在正式实施15个工作日前向省教育纪工委报告的制度。

6、加强对财务管理环节的监督。加强对项目变更、追加预算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规范学院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任何乱收费和设立“小金库”行为。加强对科研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科研等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7、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严禁任何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和公开。配合相关部门对入校后的新生进行资格审查,严防冒名顶替等案件发生。

8、推进学术风气和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和科研学术评价机制。加大对师德师风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职称和项目评审工作的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六、认真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1、完善信访(办案)工作机制,认真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各类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做到办案程序清晰、文书标准、协调顺畅,案件处理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和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的同时,将反腐关口前移,积极预防各类腐败问题的发生。

3、按上级纪委的要求,今年查处的重点是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学术腐败案件以及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七、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从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三是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四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认真完成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调研工作。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按时按要求认真完成调研任务,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3、要统筹协调好决策、执行与监督的关系,科学把握职能定位。在工作中,要牢牢把握监督的实质与重点,坚持建设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有所为有所不为。工作中做到既不缺位、不错位,又不越位。

4、紧紧围绕学院建设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破解难题。

5、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积极迎接上级纪委的年度考核检查,力争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学院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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